一: 一般要求
2.所有的钢铁零部件表面(轴承、不锈钢、抛光件和用于混凝土中的零件除外)都应采取防腐措施。防腐措施包括氧化、电镀、喷漆等各种防腐处理。
3.应有可以指导生产的图纸、检验规范和安装、使用说明书。
4.防盗保险柜的功能,包括安装、柜门的开启和锁闭、密码的更换、附加装置的使用、欠压指示等,应符合本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。
5.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、表2的规定
6.柜体高度不大于600mm的防盗保险柜,外表面平面度不大于4mm;柜体高度大于600mm的防盗保险柜,外表面平面度不大于6mm。
7.零件的表面镀层应均匀一致,外露部位不得有明显的焦斑、起泡、剥落、划痕等缺陷。应能按GB/T 10125,经受24h的中性盐雾试验,并按GB/T 6.461判定阴极性的覆盖层不低于5级;按GB/T 12335判定阳极性的覆盖层不低于F4级。
8.柜体外表面漆膜(或喷塑膜)应色泽均匀一致,不得有明显的裂痕、气泡、斑点等缺陷。以同样工艺制作的样板,不低于按GB/T 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测定的5级。
二: 结构要求
1. 防盗保险柜采用的钢材,其抗拉强度极限应不小于345MPa。
2. 柜体可采用铸造或钢板装配焊接结构。焊缝抗拉强度应不低于母体材料的抗拉强度。若钢板厚度达到25mm时,则连续焊缝深度应不小于6mm。采用其他材料和工艺制作时,应充分考虑该类别防盗保险柜的抗破坏要求。
3. A类、B类防盗保险柜质量小于340kg时,应配备固定件,并应有指导防盗保险柜固定在混凝土上,或较大保险柜内,或房间内的说明书。
4. C类防盗保险柜的质量应不小于450kg。
5. 柜门和门框之间应没有进入柜内的直接通道。柜门与门框的隙缝最大处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